关于做好2004年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4-05-20 来源:

2004)浙农广(教)字第12号


关于做好2004年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中心校、县(市、区)分校: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今年业余班将继续推行学分制教学(脱产班不实行),各级校要不失时机地做好招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充分挖掘生源,做到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特别要动员没有达到中专学历的乡(镇)村干部、农技人员和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员工参加学习,千方百计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日期、地点及办法:报名日期为6月10日—20日;地点为各县分校。凡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均可免试入学,报名时应交验原始学历证件,并附复印件,同时需交报名费15元,并填好报考审录表(报考审录表由市中心校统一到省农广校领取)。县分校应在6月30日前将浙江省成人中专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农广校(邮址:louren7658@163.comglq0228@163.com)。
       三、招生专业:今年将开设种植、园林(园林与花卉)、畜牧兽医、林业、农村经济管理(乡村综合管理)、农村党建、会计、供用电技术(农村供用电)、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水产养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家政与社区服务等十二个专业的业余班;会计、供用电技术(农村供用电)等两个专业的脱产班。县分校在招生时专业要相对集中,各专业招生数要力争成班。
      四、做好书费、学费的收缴工作
      1、书费:根据中央校的通知,各个专业的书费分别为:种植210元;园林(园林与花卉)200元;畜牧兽医180元;林业240元;农村经济管理(乡村综合管理)240元;农村党建240元;会计210元(脱产班240元);供用电技术(农村供用电)250元(脱产班280元);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220元;水产养殖200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200元;家政与社区服务160元。请各校在11月20日前按实际征订数汇至省农广校。
      2、学费:每生每学分收取18元,总计分别为种植、园林(园林与花卉)、畜牧兽医、林业、农村经济管理(乡村综合管理)、农村党建、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水产养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家政与社区服务等专业为1890元;会计、供用电技术(农村供用电)等专业为2070元。成人脱产班的学费收费标准仍参照浙江省教委、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1999)382号文件规定执行。县分校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按注册人数业余班每人每学年上交省农广校140元,其中会计、供用电技术(农村供用电)专业为155元,上交市中心校40元;成人脱产班每人每学年上交省农广校200元,市中心校60元,作为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用,其余留县分校使用。

附件: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二OO四年招生简章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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